【唐鎮宇、洪德諭、黃仲丘╱台北報道】高熱量的食品和飲料,未來將不得在國、高中及國小校園內銷售。立院教育委員會昨審查《學校衛生法》批改草案,有立委提案規範高中及以下校園周全禁售高鹽、高油、高脂、含反式脂肪的食品及含糖飲料;教育部昨默示,贊成修法偏向,待立院三讀通過後即可實行。
目前相幹律例並不決義「含糖飲料」,依《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設施》和「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」,目前國中以下僅百分之百蔬果汁、鮮乳、保久乳、豆乳、優酪乳、包裝飲用水、礦泉水等七類可在校內販售,且糖含量都有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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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買讚好買除此七類,其餘含糖飲都被制止在國中及以下校內販售;至於高中校園,今朝只禁售碳酸飲料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71006/37804537/hotdailyart_righ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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