憑據台灣癌症挂號中間統計了局顯示,跟著近些年來醫療精進,跨越50%的新發癌症病友,存活率都高於五年,但癌症病友中,約80%有舉止困難的問題,例如行走、哈腰取物、搬運物品等,50%的病友會自發有嚴重的運動難題,而「癌因性疲憊」則是影響流動最多見的緣由之一。
癌因性疲憊界說為延續性且主觀感覺因癌症或醫治激發身體功能、情感與認知的疲憊,並已影響一般生涯功能。世界衛生組織訂出11項癌因性疲憊的診斷前提(以下圖),只要曩昔一個月內有持續兩週,天天或常常泛起個中6項以上的症狀,便可診斷為癌因性疲憊。
Facebook讚好 Facebook買讚好買癌因性疲憊影響層面普遍,除影響生涯品質,也可能造成癌症醫治中止而下降存活率。是以在癌症的急性或慢性期都需要針對癌因性疲憊進行復健醫治,以到達最好的醫治結果。
影響癌症病友糊口品質的重要身分在於運動功能的毀傷水平,流動功能毀傷可能泛起在全部病程的任什麽時候間點,包括急性期 (診斷與接受醫治的過程當中) 與慢性期 (罹患癌症多年,但症狀已藉由手術、化學或放射醫治等體式格局節制病情)。在急性時代,癌症可能造成病友流動功能的下降與虛弱,例如腦癌的病人由於中樞神經系統毀傷,產生感受動作功能受損、肺癌造故意肺功能障礙,使得運動耐受度下降、癌症引起的痛苦悲傷,或情感和睡眠問題進而影響運動意願等。
另外,在醫治過程當中,病友所接管化學或放射醫治,有可能產生迫害神經的影響、甲狀腺性能減退、慢性器官衰竭、貧血、傳染等,進而影響病患舉止能力;而且,當癌症激發的症狀遭到節制後,在急性期所激發的流動功能下落狀態會延續在慢性期泛起,再加上病友們缺少准確的復健概念,普遍認為歇息為最好的復原體式格局,是以造成流動功能加倍惡化。
很多研究證據已顯示,活動可以或許改良癌症病患的癌因性疲憊。運動醫治可保持癌症病友的動作能力、增進運動耐力與恢復平常生涯自理功能。對於正在接管化學醫治的病患,建議天天進行三十分鐘的有氧活動,可有助於削減癌因性疲憊與改良情感問題;合併阻力運動、推拿與放鬆,若每週最少9小時,而且延續進行6週,可以增添病患的肌力、耐力、減低癌因性疲憊與痛苦悲傷,增進生涯功能。
活動治療前必需評估包括病患的疾病狀態與活動禁忌,例如血小板數目、血紅素、是不是有骨轉移、嚴重傳染等,由物理治療專業供應癌症復健活動建議。
(本文作者林盈蕙為臺灣大學物理醫治學系研究所第9屆卒業生,現職為臺大病院復健部物理醫治手藝科物理醫治師)
(中時電子報)
來自: 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1016000008-2604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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